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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16 字体:[]
标题 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族地区“...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文号 是否有效

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宗委(局):

经研究,现将《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因普通话交流障碍导致的掌握政策难、沟通交流难、学习技能难等难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创新方法举措,帮助存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学好普通话,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定“五个认同”,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高质量实施“推普兴乡”行动,采取普通话+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民族地区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的少数民族群众持续学习、使用普通话,倡导现代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文化自信和自我发展能力,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各民族进一步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市州推进、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多方协同、合力推普。搭建工作平台,动员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形成推普合力。

(三)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综合考虑地域、文化、群体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措并举,逐步推进。

(四)坚持统筹兼顾、融合发展。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五)坚持服务大局,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推广普通话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乡风文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工作任务

(一)精准工作对象。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区域,精准工作对象。重点聚焦民族地区18至45周岁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的劳动力开展工作,鼓励46周岁以上仍然从事主要劳动的群众参加学习培训。

(二)拓展培训内容。将普通话培训与职业技能、实用技能、产业技能、文明生活习惯、民族文化传承等培训同步开展,促使群众在技能培训和文化传承中学习普通话、在普通话交流中学习技能、传承文化,实现双促进、双提升。把扶志与扶智结合起来,开展政策宣讲,推进移风易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广泛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三)优化培训方式。采取以集中培训为基础,同步实施双语广播助学、手机APP自学、结对帮学、视频辅学等措施,多样化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四)强化跟踪服务。统筹谋划好培训前、培训中和培训后各个环节,加强协调对接,全力以赴帮助参训群众实现就业创业和发展产业,拓宽收入渠道。对委托培训、后期巩固提升、帮扶奖励兑现等情况,要加强日常跟踪督导,确保举措落实、效果真实。

五、实施步骤

(一)切实制定方案。3月底前,“推普兴乡”行动任务县(详见附件1)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地点等内容,并及时报市州民宗委(局)审定上报省民宗委。办班时间非特殊情况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在开班前一周上报。

(二)全面推进工作。各地要严格对标任务量,按照“6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全部完成”的进度要求开展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可以连续集中授课,也可以分段集中授课。连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分段集中授课累计时间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集中培训期间要完成帮学结对、落实双语广播设施及播放人员、为有条件的参训群众及相关人员下载安装“推普兴乡”手机APP软件等任务。

(三)持续巩固提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参训群众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提升普通话应用能力。

1.组织结对巩固学。坚持就近原则,组织当地大中小学生、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人员,按照“小手牵大手”、“1帮N”等方式与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的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普通话学习辅导。参训群众结对帮学务必实现全覆盖。

2.双语广播经常学。依托村寨广播设备,坚持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普通话学习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

3.手机APP主动学。帮助有条件的培训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免费安装“推普兴乡”普通话学习手机APP软件,指导和督促参训群众加强日常自学。

4.开展回访督促学。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有针对性地以电话访问、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定期回访辅导,督促加强学习,及时解决参训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教学视频引导学。向有条件的培训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推送种、养殖实用技术教学视频,指导和督促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开展自学。

6.搭建平台交流学。依托各地“民族团结食堂”、易地移民搬迁社区文化广场、民贸民品企业车间等场所,建立“推普兴乡普通话交流角”,通过提供免费茶水等便民惠民措施,吸引群众用普通话开展对话,促进日常交流应用。

7.激励机制推动学。各地要积极探索结对帮学奖励、积分超市、评选“帮学之星”及“学习标兵”等学习激励模式,增强参训群众和帮学人员积极性,增强群众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四)落实激励机制。11月底前,各地要认真落实激励机制,及时完成考核并兑现奖励。对结对帮学情况的考核,原则上在集中培训结束30天后由培训机构或县民宗局组织进行。

(五)总结工作经验。各县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提炼有益工作经验上报市州,各市州民宗委(局)要认真汇总相关县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省民宗委。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推普兴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各任务县民宗部门要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横向协调。各地民宗部门要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团委、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整合资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推普兴乡”工作。

(三)强化政策引领。各地民宗部门要督导当地申报贴息贷款的民贸民品企业积极参与“推普兴乡”行动,结合实际组织员工开展普通话培训,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使用普通话进行沟通交流,并落实相应激励机制,大力营造推普氛围。

(四)强化经费管理。原则上按5万元完成50人以上培训(包括线下集中培训5天以上、结对帮学、考核激励、双语宣讲、开通双语广播线上覆盖等)标准,由县民宗局统筹使用,尽可能覆盖到更多存在普通话交流障碍的群众,培训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深挖典型人物、典型案例,提炼典型经验。于每月30日前,各任务县要把本月开展工作进度情况及时上报。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文化墙、宣传栏、节庆活动等平台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在“推普兴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全省2024年“推普兴乡”行动任务县一览表.doc

      2.“推普兴乡”普通话学习激励参考标准.doc

      3.“推普兴乡”行动进度月报表.doc

政策解读:《2024年民族地区“推普兴乡”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