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起步之年和“强省会”行动的深化之年。本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把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协力“四新”,主攻“四化”,服务“八强”,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坚持突出站位、突出中心、突出创新、突出服务,推进贵阳贵安民族工作及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行动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任务,扎实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突出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全市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和纲,用“十二个必须”的丰富内涵作为推动新时代贵阳贵安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准确分析新时代贵阳贵安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目标,正确把握“四个关系”,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2.突出中心,推动民族乡村高质量振兴。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安排使用好市级衔接资金,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支持贵阳贵安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支持民族乡村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特色及规模产业。(牵头责任单位:经建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加快推进民族乡村农业现代化。突出“稳粮、保供、优种、活市、联工”,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向龙头企业集聚,促进分散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断补齐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短板,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色民族村寨、特色田园乡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示范点。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搭建就业供需平台,盘活闲置资源池,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转移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牵头责任单位:经建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加快推进民品工业新型化。牢固树立抓工业、谋工业、强工业的鲜明导向,争取中央和省民品企业贷款贴息优惠等政策支持,全力推动29家民品企业产业建链,促进民族医药、生态特色药品食品等重点产业链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支持民品企业进园区,新建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生态园聚集。支持加快发展苗绣、贵银、蜡染等民族传统手工业,从分散向集中优化产业体系迈进。(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经建处、文教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加快推进民族乡村农文旅融合产业化。强化融合特色赋能,整合民族特色资源,以交通线风景道为重点、以浓郁的民族文化和独特的建筑及服饰等为载体,不断补齐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短板,创新“民族文化+旅游、大健康+旅游、特色村寨+旅游、铸牢共同体意识教育+旅游”等模式,重点打造1至2个乡村旅游与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融合的民族村寨康养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无处不在、服务无处不有、教育无时不伴的民族乡村全域旅游发展目的地。(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经建处、文教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加快城乡结合推进民族乡村新型城镇化。加大民族特色村寨精细化管理和保护,纵深推进“强基、整脏、治乱、改差”,移风易俗推进“五治”,打好垃圾分类攻坚战;支持推进民族乡村特色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建设。加强民族乡村文化遗产遗迹保护,符合各级“非遗”文化保护的加大申报遴选力度保护传承,整合特色资源,推动优秀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经建处、文教处、古籍办;责任相关单位:宣信处、各区(市、县)民宗局)
加快推进民族乡村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返乡就业创业,不断推进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民族乡村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加强民族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卫生、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制度。(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经建处、文教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3.突出创新,把握主线任务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和常态化机制;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依托和利用市和各区(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级各类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陈列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基地;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大中小学校及社会教育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教育,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报道,管好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做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周(月)、各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做好宣传教育。(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法规处、宣信处;责任单位:文教处、各区(市、县)民宗局)
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依托贵阳市和各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校)等学术机构,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贵阳实践研究;支持单位和个人加强贵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过程研究。在古籍整理、地方志编撰中挖掘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和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有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贡献和当代价值。(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法规处、古籍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强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坚定中华文化认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树立和打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大力推进优秀民族文艺作品创新性发展,持续做好民族歌舞剧《云上梯田》创作成果后续延伸推广系列工作;做好贵阳市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组织筹备工作,承办好贵州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工作。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实用技能“双培”行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法规处、文教处、古籍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强化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环境和条件。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营造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式发展氛围,构建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完善促进城市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人才融入贵阳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协助落实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少流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强化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让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及时固化、有效转化、不断深化;本年度完成创建1-2个全省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知行合一 协力四新”创建主题内涵;在“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大数据+民族团结”等特色创建中不断创新方法;在“强省会”、“一圈两场三改”、“五治”等工作中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和规范示范单位创建命名和退出机制,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的权重;推动创建工作在民族乡村与其他乡镇(街道)社区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实现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牵头责任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4.突出服务,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防范和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结合贵阳《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宣传教育,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懂法守法用法,落实好系统内学法、用法、守法相关工作;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认真梳理行政权责清单,应放尽放;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流程,能减尽减,全面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和一窗通办。(牵头责任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坚持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不断完善民族乡村振兴和共同推进现代化的区域性支持政策措施,针对特定区域、特殊问题、特别事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贵阳贵安民族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抓好“十四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贯彻落实;及时稳慎健全完善民族政策。协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经建处、法规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努力开创宗教工作健康传承新局面
5.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积极成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增进“五个认同”。(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6.构建宗教事务治理新格局,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化全面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课题研究,建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制度机制,探索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内容,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抵御渗透及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等工作。配合做好防范打击邪教工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7.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学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不断完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建立宗教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数智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在全市推广建设智能化系统,守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底线。(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三、以党建引领强化部门自身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新合力
8.强化党建引领,自觉服从服务于大统战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工作职能优化和职责调整。深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信处;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各区(市、县)民宗局)
9.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着力提高民宗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引领、参谋助手、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狠抓落实的能力;统筹兼顾近期需要和长远需要,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困难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各区(市、县)民宗局)
10.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机关规范服务和系统保障能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抓好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后勤保障、文明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政务信息、节约型机关巩固、信息化建设、工青妇、退役军人和老干部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民宗委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民宗局)
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力确保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11.强化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压紧压实防范化解责任,对省、市挂号的风险隐患一律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点,实行一点一方案一专班一预案,强化动态排查化解,加强信息综合运用和报送。将防范和化解工作绩效纳入单位和个人作风整肃记录台账并作为评优及晋级晋职重要依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纪委;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各区(市、县)民宗局)
12.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无事故。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大型民族节庆活动及运动会和宗教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各区(市、县)民宗局)
五、强化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狠抓落实能力和过硬作风建设展现新面貌
13.强化本级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自身建设,建廉洁型机关;制定年度《关于专项整肃和大力整治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大力整治“庸、懒、散、软、浮、推”等不良风气,建效能型机关;激励干部职工敢干实干快干会干,建担当型机关;科学决策,依法履职尽责,建法治型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深入基层和群众,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建人民群众和上级满意型机关。(牵头相关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和纪委、法规处;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处室)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